| 去年12月底网上订的花,说好大年初一当天送到,可直到现在鲜花还“不见芳踪”,钱倒是小事,一番苦心付之东流,消费者顾先生今年春节就遇到了这样的倒霉事,昨日只得到消保委投诉。 顾先生在澳门有亲戚,由于过年没时间聚会,便想通过“送花联盟”网站上订购鲜花,聊表心意。为了万无一失,顾先生去年12月就付款订购了,但元宵节都过了,澳门的亲戚仍未收到花,而且顾先生向该网站信箱发送的邮件也无人理睬。由于京沪港澳四地消保委签订了合作协议,因此经过澳门消费者委员会实地调查,该网站明示的澳门办事处地址并不存在,更无所谓的“送花联盟”。 作为快捷、便利、价格较低的交易方式,网上购物逐渐成为时尚,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鲜花、礼品、书籍、音像制品、IT等商品的成交量越来越大,一些不法分子瞅准时机,利用网络购物的特殊性进行诈骗活动。节后,市消保委也接到众多有关网站购物的投诉,对此特别提示消费者:如选择网络购物,应当了解其商业信誉、经营规模,最好选择居住所在地的网站,对比较生疏、冷僻的网站要有充分防范措施。尤其对声称是境外、国外的网站更要提高警惕,有条件的可以查询该网站的经营资质,尽量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。商品送到后,要认真检查是否符合其样品展示的特征。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后,要及时投诉。如果对方涉嫌诈骗,更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,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