买菜碰到“奸商”,市场先做赔偿;摊贩要在菜场长驻,就得签订先行赔付的协议。记者昨天从卢湾区工商局获悉,卢湾区农贸市场在全市率先实行“先行赔付”制,全区6家菜场中已有5家设立了“先行赔付”基金。
张阿姨近日在马当路菜场买了一斤虾,回去后发现活虾成了死虾,张阿姨怀疑被摊主掉了包,回去找摊主理论,摊主却断然否认。事情闹到了市场主办方那里,让张阿姨没料到的
是,管理方二话没说将买虾的15元还给了她,“钱先赔给你,摊主我们来做工作。”张阿姨成了第一个尝到市场设立先行赔付基金好处的居民。
菜场里小欺小骗不断,消费者吃了小亏有苦说不出。为了解决这个问题,卢湾区工商局想到了先行赔付这一招。市场管理方与摊贩们签进场合同时先亮“先行赔付协议书”,作为进场的条件,先对消费者做出承诺;在市场设立专款专用的基金,由经营户交纳,交纳金根据经营种类不同各有区别,如在蒙自菜场,蔬菜摊主交50元,肉类经营户就要交100元。这笔资金由管理方管理,发生纠纷后先赔给消费者,不怕摊主赖帐。
据悉,到目前为止,卢湾区6家农贸市场已有5家实行了这一制度,507户经营者签订了先行赔付协议,专项基金达到275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