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少旅游者选择随旅行社出游。在与旅行社打交道时,游客需要知道一些常识性的知识,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关于行程
在旅行中导游在原规定的行程之外临时增加节目时,旅行者首先要确定自己是否对此感兴趣,然后要问明此项安排是否要另付费用,最后还要了解清楚新的安排会不会影响下一个景点的参观。只要有以上任何一项觉得不妥,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说“不”,拒绝新的安排。
遇到导游减少景点的情况,理应要求退钱,甚至要求赔偿。当然,因为自己不去和不可抗外力因素而取消景点的情况可另行解决。
对购物不感兴趣,导游却不断带团进商店的情况,最行之有效的对策就是坚决不买。如果所有团员都不感兴趣,可以向全陪和导游提出。
关于导游
通常旅行团人数超过15人,组团的旅行社就应派导游全程陪同(即全陪)。对当地旅游景点的讲解介绍通常由旅游地接待社的导游担任,如果导游不讲解,可直接去投诉他,因为团费当中包含导游费的。
关于解决纠纷
在旅游时应多向导游了解行程安排并对照旅行社的行程计划单。在旅行途中,一旦发生旅行社擅自减少旅游景点、擅自增加购物地点和自费娱乐项目、擅自改变住宿饭店等情况,游客都可以要求旅行社进行赔偿。如旅行社擅自减少旅游景点,每减少一个景点,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%的违约金,并退还所减少景点的全额票价。
还要注意慎用表决权。有些导游会以增加景点或品尝风味餐等名义来增加额外收费,实施前都会征求游客意见,须在自愿且全团旅游者一致同意的前提下方可实施。
此外,如果游客报名后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团队无法成行时,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,但应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游客。如果在确定了出团日期后,因旅行社原因不能按时出团,旅行社应与游客协商选择改期出团或与其它旅行社并团出发;协商不成,旅行社应退回全部团费并另外赔偿游客团费总额10%。